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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种“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情形及审计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如何准确理解“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呢?我们从不同渠道整理了10种情形的权威答复,供参考。
1.怎么认定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